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依托于东北师范大学,于2006年9月经国家环保部正式批复运行。实验室面向国家环境战略需求,以沼泽湿地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开展湿地生态过程与功能机理、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与技术、湿地资源与环境管理策略等研究,为我国湿地资源保育、合理利用及科学管理提供咨询服务。为贯彻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实验室将主要以东北地区典型湿地为研究对象设立开放课题,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优先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及基础理论研究。本年度申请开放课题的研究领域及要求如下:
一、 研究领域
● 湿地生态过程与功能机理;
● 湿地生物多样性与协同进化;
● 受损(或退化)湿地生态恢复与生态工程;
● 湿地功能开发与保育;
● 湿地资源与环境管理、评价;
● 湿地生态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二、申请原则
1.申请人须为本实验室以外的科研人员,研究团队须有本实验室相关领域的固定研究人员1名。
2.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需有两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3.研究课题须属于以上研究内容;鼓励交叉学科或相关拓展领域的申请。
4.为鼓励年轻人脱颖而出,优先资助35岁以下的青年研究人员和国际合作研究课题,接纳研究生来本室从事短期研究工作。
5.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金额为2~3万,资助年限一般为1年,对于考核优秀的开放课题,可以连续申请,但同一项目最长支持年限不超过3年。
三、项目申请和管理
1.填写并递交《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2.实验室组织专家对所有的开放课题申请书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拟资助的开放课题。
3.拟资助的课题主持人需在实验室统一安排的时间到实验室进行课题工作计划汇报,由实验室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资助金额,原则上无故缺席者不予资助。
4.申请者在收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编写研究工作计划,并签订项目合同,报本实验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四、项目管理
1.开放课题经费是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经费可用于支付课题研究的文献资料费、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加工费、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等费用。受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
2.研究成果或论文发表时,必须在论文中注明受东北师范大学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基金资助(实验室的英文名称为: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Key Laboratory of Wetland Ecology and Vegetation Restoration,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China. 130024);开放课题的英文名:The Open Fund of the 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Key Lab-oratory of Wetland Ecology and Vegetation Restoration,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3.开放课题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两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课题总结报告》,及相关学术成果复印件等,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实验室将优先资助曾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申请者。
五、项目申请截止日期
2021年度项目申请截止受理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所有申请者,请邮寄申请书三份,同时递交电子版本至jianghb625@nenu.edu.cn,申请书电子版附件下载或与我们联系索取。
欢迎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者踊跃申请!
联 系 人:姜海波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邮 编:130117
电 话:13844902464
电子信箱:jianghb625@nenu.edu.cn (请在主题内注明“开放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