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所有成员:
近日,生态环境部科技标准司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我校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开展评估工作。本次评估是实验室成立以来的第四次评估,将采用现场考察汇报、定量评价和末位淘汰等方式加强实验室建设的监督管理(见环办科技函[2018]331号)。
为做好本次迎评工作,实验室主任先期组织部分成员开展准备工作,后期将向所有成员公布迎评具体方案,请所有实验室成员高度重视并给予支持、配合!
环境学院、地理科学学院
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
2018年8月25日